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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1 点击数:

各党支部:

20206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7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公职人员,包括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将高等院校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工作中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全部纳入规范范围。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对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学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纪委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制作成“口袋本”,并将于近期发予有行政职务的老师和全体管理人员;同时,学院官微“清廉外院”专栏等线上平台也将上传分享政务处分法的解读资料,全面宣传该法。

2.请各党支部充分认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并以政务处分法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及行使公权力教职工的纪律要求,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3.学院还将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与会同志梳理和学习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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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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